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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灯塔酿造有限公司是山东省最大的国有调味品专业生产经营企业,公司于1904年建厂,是被国内贸易部命名的“中华老字号”之一。总公司由所属第一、第二酿造厂、天嘉食品有限公司及营销分公司等7个企业组成,总公司注册资金1305万元,资产总额6300万元,年销售收入6000余万元,创利税500余万元。现有职工600余人,主要生产经营“灯塔牌”酿造酱油、酿造食醋及酱菜、酱类、各种调味品及豆制品共六大类上百个品种。

  近百年的历史,形成了我公司纯粮酿造的工艺特点。公司总占地面积105亩,拥有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年产酿造酱油、食醋等3万余吨。选用优质原料酿造,酱油采用高盐稀态发酵和低盐固态发酵工艺,酱酯醇厚;食醋采用先稀后固传统酿造工艺和液态深层发酵新工艺,醇香浓郁,澄清度高,营养丰富,且公司生产、工艺、销售信息实行微机联网,对产品生产过程的各类数据及产品指标使用计算机监控,产品内在质量稳定可靠。其主导产品“特级酱油”、“灯塔酱油”、“灯塔米醋”、“万通米醋”、“料酒”等年销量达2千万瓶(桶、袋)以上,产品驰名国内调味品市场。

  公司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其技术中心拥有专业实验室4个,均配备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从事产品研制、开发、质量控制及产品内在质量的升级与外包装的更新工作。产品生产严格执行GB18186《酿造酱油》、GB18187《酿造食醋》、GB2717《酱油卫生标准》、GB2719《食醋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制曲、发酵直到产品包装入库,都经过先进检测设备监控和严格把关,确保每一瓶产品的品质和食品卫生,使消费者得到品质优良的放心产品。公司技术中心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

  公司积极推行品牌战略,不断完善企业形象,在省内设立“灯塔牌调味品专卖店”近二百余家,形成极具特色的营销网络,为方便消费者鉴别“灯塔”品牌,在主导产品上使用“镭射防伪”标签,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市内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
  近年来,“灯塔”调味品先后荣获青岛市和山东省著名品牌,中国调味品协会推荐产品等称号,自1998年以来连续四年被评为青岛市“放心满意”产品。